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我去年报了广之旅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较轻的,会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一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你好,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很多人的春节出游计划,许多已经报名游客无法出游,1月24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月不能正常出游日本,依据以上法律依据,要想损失小一些,需要联系报名旅行社搞清以下几种情况:
1.赴日签证是否已经做好,如已送入当地日本使馆或已经出签,签证费要损失600左右。
2.看出游乘坐的飞机是中国的航空公司还是国外航空公司,如果是中国的航司,在2月退机票是没有损失的。如果是境外航司,要看他们在你出行的日期是否还在正常飞行,如果已经停航中国日本是没有损失的,如果正常往来飞行,你没有乘坐,损失就比较大,因为旅游团的团队机票折扣比较低,基本不能退改签,如果退了也差不多全损。
3.询问报名旅行社是否已经把团费都给日本地接社结算,日本的契约精神比较强,如果已定好当地用车用房用餐景区门票及导游服务,那会扣一定的损失。
4.目前旅游还没有大规模解禁,只有国内部分省市开通了省内游,所以旅行社基本还没有复工上班,航空公司和日本地接社也处于放假休息状态,所以有些事和损失还不太好落实,还要静等一段时间,旅行社会退回护照和扣除已付款项后的余款。
以上几点请及时与报名旅行社沟通,如果他们说哪些方面有损失,请他们出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请当地文旅局或法院进行裁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出国旅游擅自变更路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