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城市规划的费用计算?现在有的城市道路两侧规划成了收费停车位,你认为合理吗?城市规划的费用计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市规划行业的计费是分不同种类的,分为三种修规、控规、总规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还有不同的设计资质收费标准也不一样。甲级院最高。按你所说的应该是个镇区的控规吧。甲级资质差不多要30-50万之间。好像这种事情太多了,合情可能不合理,或反过来说,合理又不合情了。什么叫合理?从公共停车位问题上来看,似不合理?国家公共资源,纳税人应该享有免费使用权,这是无可争辩的。看似有道理!但有另一种情况是,当地政府已把此停车场的管理,承租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法律框架下,承租人是有合法经营权的,是有证经营。即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经营,其依法收费是合理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题目设置就毫无意义了。这种情况既然是依法经营,作为有偿使用,要停车的车主在收费这个问题上,就没有争议的意义了。在免费使用、有偿使用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无证经营的情况,这个就需要理论理论了…但是,每到这个时候,停车者都是弱势一方。要停车费不给!那好!请你离开停车场…仅供参考,谢谢邀请。
多谢诚邀!
首先肯定的说:不合理。
理由一,道路本属公共资源,全民都应享受。
理由二,道路本已收取了养路费(以前的一个费种,现在已包含在燃油税里面了),现又划出车位再收费,属重复收费,严重侵犯纳税人权力。
理由三,收费单位不明,谁审批的?谁主管的?
理由四,所收费用去向不明,不知道这些钱收了到哪儿了?用在哪儿了?
理由五,车主交费后无法获取发票。
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还明目张胆收费,而且所收巨额费并不见向国家税务部门纳税,属偷税,违法,应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
强烈呼吁取消全国道路边停车位违规收费,还人民一个公平的生活用车环境!!!!!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就拿上海来说吧,在上海的城市道路两边就有设置停车位的,其中有些停车位是收费的。在我们单位门口的马路两边就是收费的停车位,前几年一个车位收费10元,今年就涨到15元了。
城市的道路两边设置停车位,会给市民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一般来说,大多数城市马路本来就不宽,在两边设置了停车位又挤占了不少路面空间,至使一些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时道路拥挤严重,造成了机动车辆与自行车和行人混行的局面,这样就带来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广大市民普遍对此不满。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设施,它应该为广大的民众服务,而不应该成为少数单位或者少数人谋利的工具,政府理应多听民众的声音,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百姓。
世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公路边画些停车框框就可以收费呢?公路不是全民的吗,是承包给了交警还是那些关系户了?其实有些街道两边规划临时停车位是很必要的,它给驾车人在当地处理一些紧急事务提供了方便,它给那些清闲小区街道两边的住户提供了车位,缓解了停车难,也给人们一个生活上的方便。只要输通有序、不会造成堵塞的城市道路应该适当多规划一些临时停车位,多给人们点出门的便利。当然也可能是那些交警部门为了给自己减少街道交通管理的烦杂,把停车管理的锁事交给了私营,但车管部门这样做合适吗,还是应该为你们所服务的对象多去考虑一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规划费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