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景区 / 开发旅游景区地皮,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管理办法

开发旅游景区地皮,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管理办法

 2024-08-13 22:15:05  阅读 0

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旅游用地的供地方式?景区属于什么用地?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
  2. 旅游用地的供地方式?
  3. 景区属于什么用地?

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

旅游用地属于商业性质,集体用地不可商用,不可开发作旅游用地。集体土地是可以利用的,一是土地变性,二是流转和租用,流转方式中集体用地多用作基础服务性设施建设,如自己经营或是游客集散中心。

开发旅游景区地皮,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管理办法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县、乡级土地用途区的一类,是指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区域,其中规划用途主要应为建设用地,因此,原则上不能在风景旅游用地区中实行补充耕地。补充耕地区域与规划用途分区在空间上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但需注意的是,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一般不能作为补充耕地的区域。

旅游用地的供地方式?

一、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应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三、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四、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

景区属于什么用地?

属于旅游用地。

旅游用地指用于开展旅游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公园、游乐场等占用的土地copy。

旅游城市,是指具备独特的自然风光或者人文资源等独特资源,能够吸引旅游者前往,具备一定旅游接待能力,以景区景点为核心、以旅游产业为主体、旅游业产值超过城市GDP的7%的一类城市。新型旅游城市则是指在城镇化后,运用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全面地将旅游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起来,全力打造活力之城、人文之城、魅力之城、旅游之城。

旅游用地是新型知旅游城市发展旅游业必不可少的载体。随着我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旅游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专门的旅游景点已不是旅游地的唯一选择,农家乐、林家乐等乡村游、自驾游、红色旅游等旅游形式兴起,旅游业呈特色化发展,旅游产品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同时作为用于旅游载体的土地也在随着旅游范围的扩大而扩大,城市旅游用地既可以是划分出来专门发挥旅游功能的道城市土地,也可以是在其它功能的土地上发挥旅游双重或者多重功能的城市土地,比如,机场、火车站、码头等游客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只要具有咨询、预定、受理游客投诉等功能,就能判断为其具有城市现代旅游功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发旅游景区地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
Copyright © 2002-2024 旅游资讯网 版权所有 
ICP证: 沪ICP备2023032852号-7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