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景区运营管理操作流程?景区项目占地如何办用地手续?开办旅游景点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景区索道、溜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工作筹备阶段(合同签订后3—5天)
1、项目拓展资料移交
2、成立筹备工作组。
3、编制工作计划
二、调查评估阶段(合同签订后10—15天),景区需准备的素材
景区项目立项评估报告;投资可行性调查研究报告;景区各类规划、设计;地方旅游总规;地方史志;地方历史人文材料素材等。
三、进场准备阶段(合同签订后15—30天,可与调查准备阶段时间重叠)
四、方案编写与论证阶段(筹备工作组正式进场后30—45天)
五、具体工作实施阶段(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方案实施
需办理以下手续:
1、审批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内批次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2、用地单位需提供的审批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各3份;
(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3份、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
(3)项目环境评价意见2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地质矿产压覆意见3份;
(4)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及图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及图件各2份、1:2000规划红线图2份、土地利用现状图3份、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图件3份和光盘1份。
(5)拟征收土地涉及林地的,需要林地审查意见2份;
(6)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3份;
首先要了解土地情况,如土地用地性质等,如果投资商准备开发500亩,投资商就要了解这500亩之内有多少是林地,多少村民承包地等等。
然后,根据土地不同情况找到土地的使用者或拥有者,比如村民委员会、个人、承包人等,与之沟通,征询他们的意见,看是否能够发展旅游业。如果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拥有者同意开发,要与相关人员签署意向性协议书,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去解决相关问题,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一定签订书面协议书,并加盖政府公章;如果不同意,之后的事情就无法进行了。
之后,与县级旅游相关部门沟通,征得县级领导同意,并达成初步协议,完成先关流程。这样项目开发就征取得了村民和政府的认可,开发商就开发项目做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后,携带土地使用者或拥有者签订的土地意向协议书和可研报告到发改委/局提交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提交申请后,发改委/局会根据上位规划进行立项。
首先经政府部门批准,索道设计单位设计索道形式和计算书报国家索检中心审查,报省技术监督局特设局批准。索道建设项目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专题报告,审查结果符合建设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景区管理机构和市县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呈报省级主管部门。
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建设厅审查批复,国家级风景区由建设厅审查同意后转报建设部审批,有些4A级旅游景区,还需要旅游主管部门的同意审批。属文物保护单位的景区,需要向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如何立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