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景点的特点有什么?人文古迹类景区的特性是什么?景点属性有哪些?景点的特点有什么?旅游景区的特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景区的特点:空间的地域性;资源的可创性;功能的整体性。
旅游景区(点)的特征:
1。综合性多数旅游景区(点)都是由不同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在旅游行为发生前就已经到位。这些要素在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点),在不同的文化、经济和环境背景下,相互组合构成旅游景区(点),完成景区(点)的旅游活动。综合性还有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构成旅游景区(点)的各个要素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每一个要素的质量都必须是一致的;任何一个要素质量的低劣,都会破坏游客的旅游质量,造成低质量的旅游活动。
人文旅游景观是指人类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艺术欣赏价值,对旅游者有吸引力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它可以是历史的遗留物,也可以是今人的景观创造;可以是有形的古建筑,也可以是无形的民俗表演。相比于自然旅游景观,人文旅游景观具有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其旅游价值更多表现为主观性、潜藏性。
在旅游审美活动中,旅游主体从中获得的信息量要多于自然旅游景观。审美体验和审美享受则是渐进式的。
首先是历史性。对于历史文物来说,它们都是历史上先人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物质遗存,国际上叫文化遗产。它必须是已成为历史的,有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地理条件因素。并从结构、形式到内容、格调都打着时代的烙印,在人类进化或社会发展史上有一定的代表性,特别是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生产力。
其次是综合性。人文旅游资源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如古村落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它是由多种物质或非物质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概括起来可称为生态、物态、文态、情态要素。生态要素是指影响村落与环境的关系的要素,如风水、地貌、水文条件等;物态要素指村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体系,如牌、民居、宗祠等;文态要素指形成古村落的
从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形式的角度分析,我国现有游览参观点可分为三类:公益性游览参观点、商业性游览参观点和复合型游览参观点。本文针对其不同属性,进行分析研究。
一、公益性游览参观点的属性及其门票价格制度
公益事业是指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和福利事业。《通知》规定,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都属于公益事业。为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这些公益性游览参观点可以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单位日常运营费用,由原来的门票收入承担改为各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承担。原来的门票收入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负担,运营经费增量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由此可以认为,公益性游览参观点不存在商业性特征,实行“零票价”政策。目前,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地方免费政策没有贯彻到位。如有的地方以“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难以界定为理由,该免费的不免费。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旅游部门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界定免费游览参观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旅游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商业性游览参观点的属性及其门票价格制度
对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观,其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可以认为,此类游览参观点具有商业性的特征,不具有公益性。商业性游览参观点的经营活动完全由游览参观点业主自负盈亏,成败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定价位,管行为”,以此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目前,价格部门对商业性游览参观点实施监管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该不该执行政府的各项旅游优惠政策?”游客认为,既然都是“游览参观点”,就都应该执行政府制定的各项旅游优惠政策,商业性游览参观点业主不能例外。价格部门经常接到相关的投诉举报。而经营者认为,商业性游览参观点完全由业主投资兴建,经营活动完全是市场行为,政府无权剥夺经营者的合法收益。如果对特殊群体实行优惠政策,有时还会影响正常的旅游秩序。如对号入座的演出活动,如果对部分游客实行免票,座位难以安排,操作有困难。笔者认为,对商业性游览参观点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优惠政策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倡导而不强求。在既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又顾及游客利益的前提下,倡导经营者尽可能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尽可能多地贯彻政府有关旅游优惠政策,但不搞一刀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简述旅游景区特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