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景区旅游骨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在景区旅游骨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一名男子与家人在九华山游玩,途中坐在栏杆玩手机不慎跌落身亡,景区该负责吗?一名男子与家人在九华山游...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景区旅游骨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在景区旅游骨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问题,让我来为你解答。判断景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就看景区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何为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我将它分为了三个方面,分别是危险预防义务,危险消除义务以及发生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后的救助义务。
首先,来说一下景区的危险预防义务。对于景区来说,主要体现在场所内的硬件设施,例如里面的建筑,游玩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对于软件设施方面,景区应当派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管理,同时要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区域树立警示标语进行提醒,或者用护栏物理隔离,预防有人闯入,以达到危险预防的义务。
其次,对于危险消除的义务。景区对于场所内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修缮,或者拆除重建,以恢复安全状态,而景区工作人员d发现有人闯入危险区域或者作出不安全行为的时候要及时劝阻,以履行危险消除的义务。
最后,就是景区的救助义务。如果景区内有人发生了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景区应该及时派人救助,并且帮助报警或者是打120,如果景区怠于履行该义务,也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
回归本案,景区是否要负责?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如果死者的家属有证据证明该景区未履行上述安全保障义务,那景区是需要负责任的,但具体的还需要看警方的调查和死者家属提出的证据,本案的重点就在于景区是否有贴出警示标语和其所安装的栏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景区有没有责任,本案死者自身是要负最大责任的,毕竟护栏是拿来预防发生危险和坠落事故的,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景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坐到了高处护栏上玩手机,而导致自己不慎摔下台阶,所以自身的责任不可免除。
最后说一句,玩手机不是玩命,手机固好玩,但生命价更高!
黄鹤楼下。今年3月13日早上八时许,在安徽池州九华山肉身宝殿风景区,九十九级台阶中段,一名小青葱年方二十,许是游累了,一时兴起,坐在景区栏杆上,浏览手机,当时他的父亲也在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一会他就坠落墙外死亡了。这件事来得很突然,景区方已为他处理了后事。
随着我国的旅游业态强势走劲,方方面面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这件事到底有什么新闻价值呢?
我认为有几个问题值得总结:一是各类人员外出旅游,必须充分提高和加强安全意识,比如有大型动物出没的地方游人不能随意前往,明显攀爬会有危险的地不能攀爬,已有心脏疾病的就不应该搞类似深海潜行的体验等等。
二是随着旅游产业的做大做强笔者建议在有些涉及人身景区安全的地方学一学航空旅行,旅客可以自主决定投保人身安全。
三是要进一步宣传,游客在旅行中对旅行项目,人文历史景观的鉴赏,要开设网络平台提供旅客评论。
如果全国有名的景点,比如黄鹤楼,泰山,华山,每年评选一点鉴赏知识的优胜者,相信会逐步改现在旅行者上车睡觉,下车胡照,下车找个遮阴点看看微信的状况。
这次意外的事件,让人十分悲痛,至于是否牵涉到赔偿问题,我们不能臆断。但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
这名小伙明知攀爬高处,浏览手机具有风险,仍然坐在高处看手机,这是一般人不能比拟的,他的行为应该存在过错,但愿每一个旅游者对安全出行予以高度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景区旅游骨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景区旅游骨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