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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死亡小孩,旅游景区死亡小孩事件

 2024-03-18 11:10:32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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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索赔败诉,景区无责,怎么回事?湖南女大学生在华山上自拍时坠崖身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索赔败诉,景区无责,怎么回事?
  2. 湖南女大学生在华山上自拍时坠崖身亡,家属称坠崖处护栏只有0.6米,景区称无责,对此你怎么看?

大学生在景区骑车意外身亡,家长索赔败诉,景区无责,怎么回事?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全部的寄托,将一个孩子养到上大学是极为辛苦的事。除了经济上的付出,情感上的付出更加不能忽视。

旅游景区死亡小孩,旅游景区死亡小孩事件

但养孩子的同时,在教育上面也不能放松,特别做人的道理。不能在自己受到损失以后,就厚着脸皮向不相关的人索赔。

长沙市中级人民于日前审结了一桩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判决岳麓山景区无责!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起纠纷发生在2018年6月26日,湖南某高校的汪某骑自行车搭载黄某,从岳麓山山顶往湖南大学登高路方向下行。

由于车速过快,在行至白鹤泉至穿石坡湖之间下坡左拐弯处时,已无法控制方向,紧接着自行车就冲出了路面。连人带车撞到了路边的树木,由于冲势太快,两人撞到树木后又摔倒了斜坡下面。

以前的判例,只要是弱势群体,稍微强势的一方都要赔偿。比如人被车赚了,不管车有没有责任,多要所谓的人道主义地赔一定比例,这种判例造成了现在这种讹人诉状特别多。

既然景区没有错,为什么要景区赔偿?

如果有人去别人家玩,然后抑郁了,自己从人家家里窗户往下跳,你说是谁找谁赔?

如果按照原告这个逻辑,是不是人家还要赔你钱。

现在这方面好很多,上次一个案子,狗冲出去被别人车给撞死了。法院判狗主人赔车7万,这才是有良心的判决。

这个事件就是大学生在景区骑车,长下坡,结果赚了,人没了。

我觉得法院判决是对的。

法院判决应该以公平公正为依据。而不能说我在你的地盘死了,你就得负责。

那么这样的话,这种案子就多得不得了。

大多数人都不是死在家里对吧。

湖南女大学生在华山上自拍时坠崖身亡,家属称坠崖处护栏只有0.6米,景区称无责,对此你怎么看?

湖南女大学生在华山上自拍时坠崖身亡,家属称坠崖处护栏只有0.6米,景区说无责,对此你怎么看?知道这消息真的为花季女孩难过,令人惋惜,女大学生家庭为此事也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那么发生这件事,景区该不该承担责任呢?如果承担该承担多少呢?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事件回顾

湖南女大学生小邓在华山自拍时不慎坠落山崖而亡。家属认为护栏高度过低,不足0.6米,景区应负全责,而华山景区方面认为,小邓是成人自拍,景区无责任,从道义上赔偿4万元。

那么我们看法律规则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样的呢?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护栏,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护栏高度应不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上时,护栏高度应不低于1.1米。

问题来了,女学生家属以护栏高度过低,造成小邓失足死亡为由,认为华山景区应负全责,是否合理呢?我认为不合理。首先,景区,特别是名山大川景区是不适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更不可能将景区所有险峻地段全都装上1米多高的护栏,要知道华山是险峻著称的,试想各路段都修建1米多高的护墙或护栏,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如果你旅游中登泰山、黄山、华山、庐山等等名山时,山道边都是高高的栅栏或护墙,那是多么的大煞风景。更何况名山大川不属于民用建筑,所以不适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那么景区内的护栏多高为宜呢,这个还真的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对于华山那种以险峻闻名于世的景区,只能在不破坏风景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加强防护。因为每一位到华山的游客,都知道华山的险峻,都知道登华山是有一定风险的,都应该自觉的加倍注意安全,更何况景区随处可见的,提醒注意安全的警示牌,在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那么景区就没有责任了吗?

我认为不是的。发生了女大学生坠崖事件,说明了登华山是有很大风险的,景区在危险路段和悬崖峭壁等地方的防护,是有疏忽的,是有待加强的,所以景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认为既然有这样危险的地方,就应该在警示、广播和设置专人执守方面加强,在制止危险行为方面下功夫。



总之,我认为女大学生和景区都负有责任,而女大学生负主要责任,景区在防护方面是有疏漏的,应承担次要责任。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如与您的意见不同,还请朋友们提出、指正、分享。

逝者已去,愿家属节哀。古人云: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愿通过这次血的教训,使大家在旅游时加强安全意识,更希望景区的管理者汲取这次血的教训,加强景区安全防护管理。

愿朋友们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我是快乐的拉磨驴子,我喜欢旅游,喜欢分享旅途中的所见所闻,分享快乐

首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的确很可惜。监控显示:在狭窄的西峰观景台上,有五个游客和两个保安,其中有小邓。小邓站在高低不平的交界处拍照时,背对山崖。当地铁链护栏高度不足60厘米,小邓仰身取景自拍时突然踩空后跌,自山顶跌落悬崖。

大家也都知道,我国的那么多名山大川中,华山是以景险天下闻名。这个连来中国旅游的老外都知道,小邓来之前不会不知道。何况这小邓已经是成年人了,是能够预知危险、并有能力避免风险的人,但是她致危险于不顾,自己踩空跌下悬崖,责任在谁,不是很清楚吗?

景区有没有责任?也就是景区有没有尽到安全防范的义务,如果尽到了,那么景区就没有责任。景区方面表示,事发时在场都有风险提示牌,还有2名工作人员已经有提醒每一位游客,这个我们在监控中也都可以看到景区工作人员在执勤工作,小邓一直在拿手机自拍直至坠崖,景区已做好安全保障义务,景区无责。同意给予家属4万元人道帮助。已经尽到义务,没有赔偿责任,但仍然愿意人道主义帮助补偿相应的款项,基本就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护栏有些低,对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但要景区负担责任也要看护栏的设置跟游客跌落悬崖有没有关系。护栏再高些,也不能妨碍游客踩空后跌。不能一出事了,就成碰瓷的了,满脑子就想着讹人。这个小邓父母人生价值观有问题,你自己冬天感冒咳嗽了,你咋不去把西伯利亚那边国家都起诉了,是他们那边寒流过来降温造成你才会感冒。你在饭店喝水呛到了,难道会把饭店没有尽提醒责任,回去法院告饭店提供的碗生产厂家,生产的碗设计不好?这个孩子都没有了,你们两个再做下去真的是不值得人们去同情,倒是让人产生厌恶。

女大学生至少18岁了吧,已是有自主能力之公民了,华山本来就险,自拍首先要注意安全,

坠崖也是自己的事,能怪谁?

现在有个怪圈、死了人,家属总想找别人赔点钱、找点安慰。

电视上经常看見河南的人掉井里、119去施救、这些人没去找那个赔钱?

景区护栏0.6米,太低,应该砌两米的围墙。

一个成年人,在景区自拍摔死,我不认为景区有什么责任,是成年人,又不是傻子,不懂悬崖的危险。

这种和解实际是在纵容这种无理取闹,而且后患无穷。景区忍不了这种闹,应该报警,责任,应该上法院。

一闹就好使,一闹就来钱,在中国还是屡试不爽。

近日,陕西渭南。大四女生小邓独自在华山玩,自拍不慎坠崖身亡。家属质疑坠崖处护栏过低。12日,景区称与小邓家属和解。双方责任五五分,景区给相应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死亡小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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