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如何理解什么是旅游景区产品?请举例说明?风景旅游用地是什么规划用途...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用地属于商业性质,集体用地不可商用,不可开发作旅游用地。集体土地是可以利用的,一是土地变性,二是流转和租用,流转方式中集体用地多用作基础服务性设施建设,如自己经营或是游客集散中心。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县、乡级土地用途区的一类,是指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区域,其中规划用途主要应为建设用地,因此,原则上不能在风景旅游用地区中实行补充耕地。补充耕地区域与规划用途分区在空间上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但需注意的是,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等一般不能作为补充耕地的区域。
可以估价的都是商品。“产品”应该是“人工制品”的简称吧?这样看,把“旅游景区”称为产品一定是附加了许多人工开发成本的。比如,在险峻的山上修筑栈道、索道,使普通人、甚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都可以身临奇境。我们似乎并不在意“自然景区”、“人工景区”、“旅游景区”等等近似又很不同的景区概念之间的差异。
其实,语言近意词汇的辨识度提高,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景区旅游项目概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