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法律有没有规定土地出让公告规定必须在报纸上刊发?拟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区别?土地听证会的一般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八条规定:“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这里所指”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即包括新闻媒体、报纸刊物、网站等,考虑土地档案整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般都要留存纸质材料,所以一般出让公告都在报纸上公示,便于后期留存
拟征收土地就是预征收土地。
1、发布时间不同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政府征地批准之前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准之后作出的公告。
2、两者目的不同
征收土地预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见。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
3、法律效力不同
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并没法律效力。征收土地公告则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的,因为预公告发布以后还会进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终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是:申请;审核;批准;划拨;登记。如果相关部门有其他需要的材料的,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因为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的,因此国家对土地划拨是十分重视的。
土地使用期权划拨的程序通常是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出让流程:呈请政府批准对外出让,确认地价,挂牌公告,报名缴纳保证金,成交确认,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让合同。
划拨流程,首先发布划拨土地公示,无异议后澄清政府批准,核发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用地公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