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中国旅游景区的管理模式有几种A3?景区建设用地标准?如果你是旅游达人,会把旅游分成几个层次,你...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旅游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方式:
第一种是集权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是指有关对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主要集中于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种是分权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是指有关对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按照旅游宏观管理职能而分属于不同层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组织;
第三种是混合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指有关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主要管理职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其他管理职能则分别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旅游行业组织负责。
我国关于旅游用地分类一般采用两个标准:一是建设部于1999年颁发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以下简称《规范》;二是,199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标准》。
《规范》中风景区用地的分类包含了旅游业发展的几乎所有的土地类型,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用地提供了标准,但是风景区用地的分类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风景区用地分类体系与土地分类体系不统一。在土地分类系统中,旅游用地的类别属于建设用地,并对相关旅游用地进行了拆分,但在风景区用地分类中没有根据用地性质进行拆分,所以造成了风景区用地分类与土地分类脱节。
由于土地分类是国家标准分类结构,是一切用地分类的依据和准则,旅游用地作为推动利用的一种方式,其分类体系应尽量与土地分类体系相互衔接。
其次,风景区用地分类依据与土地分类依据不一致。风景区分类是依据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而土地分类依据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
两者分类依据的不同,是导致两者分类体系差一点主要原因。
在次,“风景区用地分类”名称狭隘,不能涵盖整个旅游业,而且分类的类型和层次都少,略显粗略。
《标准》是服务于城市的建设而设立的分类标准,比较细致,而且也实现了与土地分类已经实现无缝对接,所以许多旅游规划中,土地利用分类均采用《标准》。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仍存在一些问题:
它是按照城市建设的标准来划分的,而旅游区的建设和整个的城市建设差别很大,靠近城区的旅游区或旅游地产较多的旅游区还可以比较容易对接。
而那些远离市区,或自然风光比较好的山沟、河湖周围,往往是开发旅游景区的最好选地,而其配套功能却与城市建设相差甚远。
旅游达人的旅游层次在这里真的无法细分。不过,本人在旅游达人层次方面的归属划分,始终还是一位刚入门的小学生级别,因为祖国的大好河山大辽阔无限了,承载着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也太深厚无边了。
如果旅游要划分层次,本人认为首先需要从两大方面来大致划分,然后再从这两大方面来具体划分。
这两大方面是:地域方面,出行方面。
地域方面,可分为:周边游,省内游,国内游,国际游。
周边游,顾名思义,就是在身处居住的地方,或是工作的环境周边旅游,最远之处不超过邻县市。
个人认为这样的旅游人数最多,大多数都是利用周末周日,或短时放假。
省内游,就是身处环境的省份旅游,这种方式出行的人,一是有车族,还有就是有长假可休的人。
国内游:跟省内游大致相同,只不过将地方范围扩大到了全国各地。
国际游,就是出国旅游。
由于国家实力增强,许多国家开始对中国游客的签证放松,甚至是免签,所以这些年,这种旅游方式,开始越来越受人欢迎。
出行方面,可分为:参团行,自由行,自驾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几个层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